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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mào)易部和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對外貿(mào)易部商定將一九六一年七月七日在布加勒斯特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對外貿(mào)易機構(gòu)一九六一年交貨共同條件議定書”的有效期限延長到一九六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止。
本議定書于一九六九年六月三日在布加勒斯特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羅、俄三種文字寫成。三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對條文的解釋有分歧時,以俄文本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 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
對外貿(mào)易部代表 對 外 貿(mào) 易 部 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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