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人員扣押物證、書證應遵守的程序
發(fā)布日期:2012-07-13 文章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1.在勘驗、搜查中發(fā)現(xiàn)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物品和文件,應當扣押;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時,應當注意全面、客觀地分析物品、文件與案件有無關系、有什么關系,既要扣押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證、書證,也要扣押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的物證、書證。
2.只有偵查人員才能行使對物證、書證的扣押權??垩何镒C、書證是偵查機關行使偵查權力,通常情況下,往往是與勘驗、搜查一起進行的,因此,只有公安、檢察等依法行使偵查權的偵查人員才能扣押物證、書證,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進行。而且,偵查人員在執(zhí)行偵查任務時應當持有并出示有關證件,不是在偵查案件的時候,也不得扣押有關物品、文件。
3.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執(zhí)行扣押。關于扣押物證、書證的具體程序,根據(jù)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兩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清單上應當寫明扣押物品、文件的名稱、規(guī)格、特征、數(shù)量、質量、時間、地點以及文件的名稱、編號等,并有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在特殊情況下,持有人無法到場的,可以由其親屬簽名或者蓋章。清單不得涂改,凡是必須更正的,應當有偵查人員、持有人和見證人共同簽名或者蓋章,或者重新開列清單。對扣押物證、書證規(guī)定嚴格的手續(xù),一方面有利于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另一方面更有利于保證物證、書證的證明力,真正起到經核實后能夠作為定案根據(jù)的作用。比如,偵查人員在搜查中發(fā)現(xiàn)毒品并予以扣押,當場開列的清單記明了有關事項并有偵查人員、被搜查人和在場群眾見證人在上面簽名或者蓋章,就可以證明該毒品從何時、何處搜出,從而證明被扣押毒品持有人非法持有毒品或者販賣毒品的行為。如果沒有上述清單并經有效簽名蓋章,就很難說明毒品的來源,不能起到證明犯罪的作用。因此,嚴格遵守扣押物證、書證的程序,可以防止辦案中發(fā)生栽贓陷害等情況,也可以防止公民合法財產權利無故受到侵害。
4.對于扣押的物證、書證要妥善保管。對扣押的物品、文件首先要做好登記,然后分別情況入卷,予以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損毀。對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物證、書證,應當歸入案卷;不能直接入卷的,應當拍照,將照片附卷,原物品、文件予以封存;對容易損壞的物證、書證,還應當采取拍照、錄像、繪圖等方法加以固定和保全。對于扣押的物品、文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毀壞、使用或者自行處理。
5.對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3日內解除扣押,退還原主。
相關法律問題
- 派出所的同志扣押車輛需要遵守哪些程序? 0個回答
0
- 偵查人員毆打罪犯的問題 2個回答
0
- 沒有書證、物證,可以刑事立案嗎? 5個回答
0
- 兩者打架,只扣押了一方人員 2個回答
0
- 服刑人員被扣押的物品清單哪里找 1個回答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