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有何種情況可在被訴人缺席時對案件進行裁決
www.thebestkeylogger.com 2010-07-05 10:49
仲裁的缺席裁決,是指被訴方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庭依法作出裁決。根據(jù)《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6條規(guī)定,被訴人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勞動爭議仲裁庭可以缺席裁決:(1)被訴人接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2)被訴人未經(jīng)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如果被訴人委托了全權(quán)代理人,被訴人未出庭,而全權(quán)委托代理人出庭,不能缺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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