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調查,女大學生盜竊,除了少數(shù)是因為經(jīng)濟窘迫所致外,絕大多數(shù)是因為虛榮心過強,受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喜歡攀比,貪圖享樂造成的。來自江蘇農村的朱某2001年考取上海一所大學后,看到同寢室同學穿著時髦、生活用品奢侈,而自己僅有家里每月寄來的零花錢,起先只是羨慕,后來發(fā)展為失落,便趁寢室無人或學校放假,盜竊同學的銀行存折、信用卡等,提取現(xiàn)金后購買手機、手表等,后被法院判處5個月。
再如當前社會上日益盛行的大學生“陪聊”、傍款和賣淫等現(xiàn)象,都說明了市場經(jīng)濟不僅帶來了經(jīng)濟的繁榮,也給大學生的思想和價值觀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使得他們的價值觀發(fā)生了改變和錯位。
(二)大學生心理不成熟。
大學生正處于青年時期,其生理和心理都迅速走向成熟但還沒有成熟。他們感情豐富,心理起伏大,易沖動,自控能力差;他們沒有走向社會卻渴望走向社會;他們缺乏社會閱歷和人生經(jīng)驗,但社會卻紛繁復雜,所以,如果沒有正確引導的話,大學生很容易誤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心理脆弱,無法應對挫折。
大學生犯罪,主要原因有自控力較差,心理脆弱,無法應對挫折。大學生中獨生子女是絕大多數(shù),遠離父母獨立生活之后,對挫折沒有準備,一旦遇到比較大的事件,容易產生過激行為。如大學生呂某強制猥褻婦女一案,呂某與女朋友在熱戀之中突然失戀,面對突如其來的感情打擊,呂某難以接受,某日凌晨恰好遇見被害人,一時無法抑制心中的沖動,便起了歹意。
還有一些大學生因出身貧寒,或有某些缺陷,一方面對家庭和社會不滿、仇視,另一方面敏感自卑,自我調控能力差,無法應對社會的一些不公和挫折,對人生悲觀,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終走向極端。
最典型的莫過于今年年初發(fā)生的震驚全國的浙大學生兇殺公務員案了。今年22歲的周一超是浙江大學農業(yè)與生物技術學院農學系應屆畢業(yè)生,2003年1月,周一超報名參加嘉興市秀洲區(qū)政府招收9名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的考試。筆試排名第三,面試后總成績排名第五。4月未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周購買了菜刀和水果刀,來到區(qū)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511辦公室。他詢問經(jīng)辦人干某后得知自己體檢結果為“小三陽”,不合格,而另一位手指殘疾考生則屬合格類,認為別人動用了關系,錄取不公平,一怒之下用水果刀將干某刺成重傷,并在激憤中將干某同辦公室的張某刺死。結果,因造成一死一重傷的嚴重后果、殺人手段殘忍及受害者并無過錯,被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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