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法角度看中日釣魚島爭端
發(fā)布日期:2021-11-20 文章來源: 互聯(lián)網(wǎng)
關鍵詞 :釣魚島爭端 先占權 和平解決
一、中日釣魚島之爭的背景
中日釣魚島爭端始于1969年,激化于1992年。1969年,本文由論文聯(lián)盟//收集整理,美國海洋學家埃默里等人發(fā)表的《東海和黃海的地質構造和水文特征》一文提出“在東海中日韓大陸架交界處存在著世界上最有希望的尚未勘探的海底石油資源”。作為一個一直受資源短缺、石油缺乏困擾的國家,日本開始對該地區(qū)產(chǎn)生了濃厚的興趣,并在對外戰(zhàn)略上實施了相對應的行動,這也使得中日關于釣魚島及相關海洋權益之爭有愈演愈烈之態(tài)勢。日本對釣魚島覬覦的另一個因素是其重要的戰(zhàn)略地位。釣魚島作為世界三大海路中的一個,日本全部石油輸入量的絕大部分經(jīng)過釣魚島從波斯灣輸入,日本軍隊在東南亞的進出也必經(jīng)此地。此外,位于釣魚島群島的中段、中國東海方向的正面的琉球群島和臺灣島加上九州島,使中國東海海區(qū)與太平洋相分隔。一旦中日兩國發(fā)生戰(zhàn)爭,釣魚島很可能會成為日本進攻中國臺灣乃至中國大陸的橋頭堡。
二、對中日釣魚島問題的國際法分析
針對中日兩國之間的釣魚島爭端,本文運用國際法知識對這些問題展開一些分析和探討,即通過國際法問題的探討,來明確釣魚島在法理上究竟屬于中日之間的哪一方。wwW.11665.COm
?。ㄒ唬┤毡緡幌碛袑︶烎~島的先占權
釣魚島及附屬島嶼位于中國臺灣省基隆市東北約92海里處,釣魚島列島系由釣魚島、黃尾島、赤尾島、南小島、北小島等小島礁組成,總面積約6.3平方公里。釣魚島是中國的先占領土,是由我國最早發(fā)現(xiàn)和有效占領的。據(jù)史料記載,早在1372年,明太祖遣使楊載詔諭琉球時,經(jīng)過釣魚島,經(jīng)考察該島系無人居住的荒島且無任何他國標記,于是設立大明界大碑,開始了對此島和管轄。從1415年到清末約500年間的時間內(nèi),中國政府派使20余次進行巡察管轄。中國的臺灣漁民長期以來在釣魚島等島嶼上從事生產(chǎn)活動,久而久之,釣魚列島和該海域成了我國臺灣附屬島和東海的一個漁場。自明朝起這些島嶼就已經(jīng)在中國海防管轄區(qū)域內(nèi),而不屬于當時的琉球藩國所有,事實上當時的琉球藩王一直向清朝納貢,承認中國王朝的管轄。十五、六世紀的明朝政府為了防止倭寇把釣魚島作為海上防御區(qū)域,在論述防御倭寇策略的《籌海圖編》中明確地標明了其位置和其所管轄區(qū),確立了明朝對釣魚列島的統(tǒng)治權。明朝、清朝兩國政府一直重視釣魚島為中國領土。清朝光緒19年(1893年)10月,慈禧太后留下詔書,將釣魚島賞給郵部尚書盛宣懷。這些史料均說明中國在有效地開發(fā)和利用釣魚島。因此,中國對于釣魚島的占有是合法的、有效的,在近代由于日本的非法行為使中國失去了事實上對釣魚島的占有和控制,但是這并不表明中國已經(jīng)放棄了該島,也不表明日本取得了釣魚島。
?。ǘ┫拗茟?zhàn)敗后日本國領土的有關條約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的《開羅宣言》就日本投降后,對其不法所占領土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同盟國,不尋求各自國家的利益,也不持領土擴張之念,同盟國的目的是剝奪日本國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開始后,日本國奪取或占領的位于太平洋的所有島嶼,并把像滿洲、臺灣及澎湖島那樣的日本國從清國人手中盜取的所有地域返還給中華民國。把日本驅逐出由于暴力及強欲而掠取的其它的所有地域”。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決定接受《波茨坦宣言》的無條件投降條款,翌日,日本天皇通過廣播向日本國民宣布接受無條件投降。1945年9月2日日本簽署了投降書。該投降書第一條承諾:“余等尊奉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之命令并為其代表,茲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首領于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波茲坦所發(fā)表,其后又經(jīng)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lián)邦所加入之公告所列舉之條款”。
1972年中國政府和日本政府發(fā)表的《中日聯(lián)合聲明》,其中第三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并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8條的立場。”這再一次說明了日本政府是認可波茨坦公告中的“吾等的決定”的。
三、解決中日釣魚島之爭的對策
?。ㄒ唬?zhàn)爭手段不可行
國內(nèi)很多人出于民族情感,認為中國應該出兵占領釣魚島,將日本勢力驅除出去。筆者認為此舉不可行,理由如下:
第一、戰(zhàn)爭是終極手段,不到萬不得已,任何國家都不會輕言戰(zhàn)事,戰(zhàn)爭的破壞力是巨大的,中日兩國之間幾十年的戰(zhàn)爭造成的損害有目共睹,如果再次因為領土問題而交戰(zhàn),則損害的是中日兩國的利益。交戰(zhàn)對于中日雙方來說都不是好的選擇,除非雙方關系交惡,實在迫不得已。
第二、中國的軍事實力尚不足以抗衡美日同盟。從軍事力量的對比來看,雖然中國有著強大的、獨立完備的國防工業(yè)體系,軍事力量這些年來有了很大發(fā)展,對日本占據(jù)一定優(yōu)勢,但也只是相對優(yōu)勢,而不是絕對優(yōu)勢,而且,美國和日本在亞太有共同利益,一旦開戰(zhàn),美軍極有可能介入,面對美軍,中國幾無勝算,情況會對中國相當不利??傊?,戰(zhàn)爭是一個最后的選項,而不是一個好的選項。
(二)堅持和平解決
長期以來新中國與一些有領土爭端的國家在解決領土爭端時,除了遭遇到武裝攻擊不得已使用自衛(wèi)以外,多數(shù)注重雙邊的外交談判。在運用雙邊談判方面,也不乏有較多成功的先例。然而,外交談判的前提是雙方要有積極、坦誠、甚至要有一些互讓的精神。如果一方為一已之私而堅持頑固的立場,這樣的外交談判只能是陷入死胡同,懸而不決。與日本進行外交談判時,在強調(diào)靈活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同時,應該嚴格地按照法定程序來進行,其次,在外交談判之際還不應該忽視《波茨坦公告》簽署國的斡旋、調(diào)定的作用。國際社會的參與將有助于問題的盡早解決。
【參考文獻】
[1]吳輝.從國際法論中日釣魚島爭端及其解決前景[j].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1(3).
[2]楊曉曉.論釣魚島的主權問題[j].法制與社會,2008(31).
[3]張平.釣魚島風云[m].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0.
[4]周鯁生.國際法(下冊)[m].商務印書館,1976.
[5][英]詹寧斯·瓦茨修訂.奧本海國際法(第一卷第一分冊)[m].王鐵崖,等譯.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
[6]田桓.戰(zhàn)后中日關系文獻集(1945-1970)[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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