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歌手臧天朔因涉嫌聚眾斗毆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他當庭推翻了其在公安機關的供述,稱并未指使打人,械斗的事是次日才得知。法律界人士分析,當庭翻供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但需要合理理由及相關支持。此外,按照我國《刑法》中規(guī)定,聚眾斗毆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臧天朔當庭翻供 稱沒有授意他人斗毆
據《北京晚報》報道,今天上午,歌手臧天朔因涉嫌聚眾斗毆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按照檢方的指控,臧天朔是授意近百人在公共場所持械斗毆的首要分子。但臧天朔今天當庭推翻了他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臧稱案發(fā)當晚有下屬告訴他發(fā)生了糾紛,他便讓呂長春去解決糾紛,但并未指使打人,械斗的事他是次日得知的。不過,呂長春當庭作出了對臧天朔非常不利的供述。呂說,案發(fā)當晚,他與臧天朔進行了商議,臧給的指示是,讓呂長春找孫寶和去談,“談得攏就談,談不攏就打”。
律師業(yè)內人士:翻供需合理理由及證據支持
隨后,新浪娛樂連線了多位律師、法務工作者。據法律業(yè)內人士分析,命案、涉案金額大、社會影響大、犯罪嫌疑人量刑為無期或死刑等多種情況下,可以不通過基層法院,直接在中級法院開庭。翻供是法律允許的行為,臧天朔提供的新證詞對案情很重要,同時也是對其本人有利的。他需要向法官說明翻供理由,并為新證詞提供證據支持。本案第一被告呂長春的供詞對臧天朔非常不利,但呂的口供也需要相關證據支持才能被法庭采納。如果是臧天朔授意,呂長春的量刑是按照“被指使”。如果臧天朔沒有授意,呂長春作為策劃和實施者,他的量刑會更重。刑事案件中翻供成功率比較小。大成律師事務所徐昔龍律師分析:“本案的關鍵在于傷害或死亡的后果是否是臧天朔指示。如果當庭翻供必須有合理的理由并需相關證據支持,否則難以被法庭采納。聚眾斗毆致人、死亡的,以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論,有可能在十年以上量刑。”
我國法律對聚眾斗毆致人傷亡量刑較重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guī)定:“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shù)多,規(guī)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而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p>

- 上一篇:陜西法院元旦起網上公開裁判文書
- 下一篇:??谠舜蟾敝魅喂畛鼍迟€博欠債千萬
相關文章
- ·援助律師當庭提交近20組證據
- ·離婚女子當庭撕毀證據被法院罰款1千
- ·重慶打黑大審判:楊天慶等9人集體當庭翻供
- ·45歲律師被控殺妻分尸 庭上翻供承認拋尸否認殺
- ·臧天朔被判六年決定上訴 更換代理律師
- ·面對兩個“證據規(guī)定”:刑辯律師有何作為?
- ·律師稱臧天朔涉黑如認定至少判三年
- ·涉嫌偽造證據"救"當事人 女律師稱厭煩律師職業(yè)
- ·當庭供證與庭前言詞證據筆錄的沖突
- ·刑事訴訟中的律師保密義務——證據法角度的思
- ·民事訴訟當庭認證應遵循證據法則基本要求
- ·證人能否當庭提交證據
- ·律師在民事訴訟證據制度中的作用
- ·律師一般應該怎樣抗辯證據
- ·律師將證據丟在被告家 當事人告上法庭索賠45萬
- ·甘肅第一大跨國制造冰毒案二審主犯當庭翻供
- ·被控迷殺丈夫后焚尸 北京女嫌犯當庭翻供鬧公堂
- ·論辯護律師調查證據請求權
- ·律師辯護:有待保障 證據開示:尚需論證
- ·從支持公訴的角度看偵查階段之證據收集